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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职责
(1)政策咨询服务,对社区居民查询的政策,已经录入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信息库的由接线部直接答复;没有录入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信息库的由接线部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后答复或由接线部分转到有关部门、单位答复。
(2)便民信息服务,对社区居民查询的信息,已经录入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信息库的由接线部直接答复;没有录入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信息库的由接线部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后答复或由接线部分转到有关部门、单位答复。
(3)便民生活服务,对社区居民提出的生活服务类问题,由接线部分转到执行一部,再由执行一部分理到社区居民服务站办理。即:在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运行初期,采用由执行一部分理到社区居民服务站办理的工作方式。待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运行较为成熟后,将信誉好、技术精、效率高、价格合理的社区居民服务站加盟企业(会员)吸纳成为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加盟企业(会员),在采用由执行一部分理到社区居民服务站和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加盟企业(会员)办理的工作方式。
(4)求助事项服务,对社区居民提出的需要由区政府有关部门或街道处理、解决的问题,需要区政府向上级政府反映、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分理到区政府有关部门或街道办理,涉及到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由区政府对应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对于建委、城建、房产、环保、城管、司法、公安、劳动就业、社保等有服务热线电话的市直部门或单位,接线部直接将信息分转到相应的服务热线办理。
(5)投诉建议服务,对社区居民提出的行政服务方面的投诉由接线部分转到执行三部办理;对政府工作的建议由接线部分转到执行三部办理。
(6)负责各街道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驻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查。
(7)负责各社区居民服务站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2、区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工作部门职责
(1)接线部的职责:负责信息录入、统计、分转;政策咨询的答复;信息查询的答复。
(2)执行一部的职责:负责生活服务类信息的分理、督促检查、跟踪反馈、情况综合及材料归档。
(3)执行二部的职责:负责求助事项类的分理、督促检查、跟踪反馈、情况综合及材料归档。
(4)执行三部(与区长公开电话合属办公,对外称投诉中心)的职责:负责投诉建议类信息的分理、督促检查、跟踪反馈、情况综合及材料归档。
(5)综合部职责:参与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中心的事务管理;负责中心网站管理;负责中心的文字综合、信息上报等工作。
3、街道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各社区居民服务站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以及驻街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居民提出由街道直接办理的问题,以及需要由街道向上级政府反映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3)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4)负责区社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分理的投诉建议事项区的办理。
4、社区居民服务站职责
(1)负责区、街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分理的便民利民服务事项的办理。
(2)负责区、街社区居民事务受理中心分理的投诉建议事项的办理。
(3)负责本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求助事项的无偿服务。即:通过三种渠道解决,一是社区志愿者提供无偿服务;二是加盟企业(会员)提供赞助服务;三是区政府民政部门,从特困救助资金中列支。
(4)负责本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5)负责本社区志愿者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5、社区居民服务站加盟企业(会员)的职责
按照与社区居民服务站签订的《社区服务加盟企业(会员)协议》的规定,开展有偿、低偿或无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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