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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研究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行政性措施,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则。

3、负责拟定全区近期和中长期促进就业规划、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区域内劳务输出;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区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方案,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制定全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做好劳动代理。

4、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规划和指导劳动者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及转业培训;综合管理全区企业工人考核工作。

5、负责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规则;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审核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全区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6、贯彻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

7、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做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工作。

8、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9、负责劳动争议信访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10、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能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白塔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划;

三、处理区域内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上级交办及外地委托的案件;

四、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解答;

五、接待和处理劳动保障方面信访案件;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塔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一、为全区劳动者、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全方位劳动保障服务;

二、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单位人员实施全方位管理、考核;

三、负责进入中心各单位之间协调,督办各项业务的办理、服务内容的落实;

四、搞好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中心之间的工作衔接;

五、完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塔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工作职能

一、负责研究拟订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中心教育教学、人员培训各项工作等实施全面管理,抓好日常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负责草拟教学经费预算规划;

四、负责指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五、负责指导街道、社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培训相关统计工作;

六、负责协调区域内、外有关企业和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培训工作;

七、负责开展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咨询及服务工作;

八、负责中心宣传推介工作;

九、完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