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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监察、民政、财政、税收、金融、调研、督查、法制、应急、地方志、社会稳定、民兵、老龄、政府机关政务事务及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驻区部队等方面工作。
负责同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省直金融保险机构、市志办、市档案局、市老龄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系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街道办事处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